本报讯 9月30日,南京大学第十二届教学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在仙林校区召开。新一届教学委员会共37名委员,其中23人是新委员。
根据修订后的章程,学校教学委员会应认真履行四项主要职责:就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教学政策等重大议题提供咨询、决策;审议本科教学改革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与调整等;指导全校开展各项本科教学改革;评议全校重要教学研究、教学改革项目和教学岗、教学科研岗高级职称聘任;推荐和评审重大教学奖项,对全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审议认定严重教学事故。
本届教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副校长王志林表示,当前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重点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熔炉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南大特色本科人才培养的基础与优势、痛点与堵点、方向与动力。希望教学委员认真履职,积极发挥作用,为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具有南大特色的一流本科教育贡献智慧。
在成立大会上,委员们围绕本科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考核、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材建设、在线课程建设、实验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经费管理、教室改造与教学支撑资源、教学优秀典型宣传、教学管理流程改进等积极建言。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