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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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140 期 2014-12-10
《南京大学章程》经教育部核准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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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笑轩) 近日,教育部网站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7号)及《南京大学章程》,标志着我校章程获得教育部正式核准并发布。
  大学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南大章程》在制定过程中,充分保证了师生员工与校友的参与,经调研起草、论证完善、征求意见、校内审定四个阶段,于今年6月完成核准稿并上报教育部。
  经核准的《南大章程》分为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学校管理体制、教职工、学生、校友、经费资产与财务管理、社会服务与外部关系、学校标识、附则等9章,共计92条。章程全文9900余字。
  该《章程》突显了以下特色:一是突出历史传承,积极彰显办学特色。章程梳理了学校的办学沿革,归纳了学校的办学成就,明确了以“培育英才、追求真理、服务社会、传承创新文化”为办学使命,以“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办学目标,以“培养适应时代特征,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各行各业未来领军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以“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作为学校科学研究导向,充分彰显了学校的办学特色。二是突出去行政化,积极完善治理结构。章程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规范了校党委、校长、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范围,突出了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与教学科研单位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明确了师生参加学校民主管理的制度和权利。三是突出以人为本,积极维护师生权益。章程充分突显了师生的主体地位与人才培养为先理念,明确规定“学校以人才培养作为办学的根本任务”,列举了教职工的6项具体权利和学生的11项具体权利,并分别明确规定了“教职工权益保护机制”条款和“学生权益保护机制”条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我校将以《章程》的施行为重大契机,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积极探索学校章程执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依法治校、依章程自主管理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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