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国内统一刊号CN32-0801/(G)  中共南京大学委员会主办 编辑部地址:鼓楼校园小白楼二楼 
】  第
757 期 2000-11-10
助学贷款给我校助困带来新观念 贫困学生一律先“贷”款,品学兼优方可“奖、助、补、保、免”
点击:3096
【字号 】 【 关闭
本报讯 国家实行新助学贷款办法后,我校于本学期,一改传统助困措施,所有贫困生一律先贷款,经考核再给予相应的“奖、助、补、免”,此举调动了广大学生的受助积极性,同时也大大提高还贷率,受到银行、学校、学生多方普遍欢迎。

    近年来,我校加大帮助困难学生的力度,相继推出“奖、贷、助、补、保、免”等多项措施,仅以1999―2000学年为例,共减免学杂费64万元,发放各类助学金146万元,发放勤工助学款39万元,发放各类奖学金300万元,校内无息贷款73万元,保险理赔25.6万元。另外,他们还在全国率先推出特困生免费就餐制度,经学生申请,院系推荐,学校审核,受助学生每月得到200―300元的伙食费,按月打入学生饭卡。应当说,这些措施对于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我校没有一个学生因此而辍学。但是,由于各类奖助学金名目繁多,且金额不等,加之扶助款到位时间不统一,因此学校既不好统筹安排,也难以做到及时、公平。另一方面虽然学校对于贷款的学生提供诸多的优惠政策,但毕竟贷款是要自己还的,所以,出现“贷”款冷,“奖、助、补、免”热的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学校在本学期开始,对全校学生一律实行先“贷”后“奖”(含助、补、免)的助困措施。具体做法:对新生、家庭困难者,可以(下转二、三版中缝)(上接第三版)先注册,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杂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第一学年结束时,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根据困难程度给予“奖励”性款额,让其提前部分或全部到银行还贷。对于二、三、四年级的困难学生全部实行先“贷”后“奖”的形式,鼓励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贷款后由于学习成绩优异和各方面良好表现获学校减免和奖励。对贫困生来说,获奖是一种荣誉,它不同于往常在接受资助时形成的一种心理弱势。对于思想素质较差、学习不努力、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予“奖励”,其贷款由自己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

    学工处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说,采取先“贷”后“奖”,有助于转变大学生的消费观念,引导他们增强学习主动性和社会责任感,把还贷作为一种压力和动力,克服“等、靠、要”的依赖思想,靠努力学习提前还贷,靠优异成绩来获得奖励和减免。同时,也有助于学校合理使用助困经费。   (鲁人) 
本文最新10条评论: (以下留言仅表达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请注意: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2.南京大学报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力。
本期点击排行榜
总点击排行榜
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政编码:210093 电话:025-83592727 
©2019 《南京大学报》版权所有  最佳显示效果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