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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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60 期 2004-04-30
《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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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在总结近年鉴定结项工作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意见》。《意见》已于近日下发实施。

《意见》阐述了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的重要性,强调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注重实际价值,推动理论创新,推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强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研究,促进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

《意见》提出,要坚持“公平、民主、科学”的原则,遵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律,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评议制,改进现行成果鉴定方式,实行双向匿名通讯鉴定制度和回避制度,增强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通讯鉴定专家库,加强鉴定专家信誉制度建设,逐步建立监督和约束机制,增强鉴定专家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鉴定意见的反馈机制,积极推行鉴定结果的公示制度,提高鉴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成果评估指标体系,明确成果等级标准和奖罚措施,实行先鉴定后出版制度,促进提高成果质量。

《意见》对各类成果的鉴定工作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各级科研管理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鉴定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项目成果的鉴定组织工作。

    《意见》下发后,我办拟对各地贯彻执行《意见》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和检查,确保《意见》有关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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