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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教代会制度,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既是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实行民主办学、依法治校,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1984年至今,南京大学先后历经三届教代会。校党委重视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凡涉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和重大改革方案,或是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涉及到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都做到主动向教代会或教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教代会闭会期间�通报和说明情况。反复听取代表的意见。不仅使党政的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而且调动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积极性。
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领导与教职工的沟通,学校规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工作机构,如校务委员会、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分房小组、招工招干考核小组、清房领导小组、有线电视台管理委员会、工人考核定级小组、职工工伤评定小组等都要有教代会代表参加。针对学校各时期的任务和群众所关心的问题,邀请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召开信息发布会,为教代会在组织上提供了“源头”参与的条件。
教代会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调动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为目标,坚持议大事、办实事,在推动学校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维护教职工切身利益,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近年来,教代会先后审议、讨论了《南京大学今后五年综合改革设想和实施》报告,《南京大学家属宿舍分配和管理条例》,《关于创建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情况通报》,《关于实施岗位聘用和岗位津贴的办法�试行�方案》等,有力地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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