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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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90 期 2005-06-20
我校和苏州市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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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8日,在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高等教育园内,我校党委书记洪银兴和苏州市市长阎立签署了《南京大学-苏州市人民政府全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南大和苏州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

    即共建南大苏州研究生院;合作开展苏州区域发展战略和相关软科学研究;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合作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洪书记还与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王荣共同为南京大学苏州研究生院揭牌。当天,与会人员还参观了南大苏州研究生院建设工地。

    苏州和南大共建南大苏州研究生院,是全国唯一获得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直属高校异地办研究生院。据了解,南大苏州研究生院招生将主要面向苏州及周边地区招生,预计经过3年努力,研究生规模将达到2800人。目前,南大苏州研究生院开设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法律硕士、工程硕士(包括化学化工、环境工程、生命科学、生物制药、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会计硕士等应用学科,开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短期项目培训。今年新招学位学员近200名,明年正式招生。研究生院还将建立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专业实验室(应用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并且首先合作共建生物科技园。

    目前,南京大学苏州研究院的主体工程教学楼已经在建。主教学楼总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由教学、科研、图书资料、行政办公等功能用房组成,能容纳3000名研究生同时使用。

    我校将以苏州研究生院为基点,进一步确立南京大学与苏州市的全面合作关系,推动双方共同探索构建新的校地合作运行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南大常务副校长施建军、研究生院院长程崇庆、校长助理薛海林以及我校部分院系师生代表参加研究生院揭牌仪式。(宋莹  李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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