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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和谐校园、弘扬社会主义互助精神,2003年元月,南大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会宣告成立。近5年来,大病医疗互助会会员缴纳收入共计307.91万元,受资助教职工达446人次,总资助金额达198.71万元,受益教职工涉及我校众多院系和各个部门的广大教职员工。大病医疗互助也由于它给患者的切实帮助和许多人性化的细节照顾而受到全校师生员工的一致好评。
大病医疗互助机制的建立是对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其关键点在于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互助金由学校和教职工个人共同筹集并接受社会资助和捐赠。学校全民所有制在编教职工都为会员,离退休人员、学校企业编制职工自愿参加。会员从入会起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根据规定,同一病种可一次或多次申请医疗补助。每年(含跨自然年度)因病住院的病人,以及门诊治疗的癌症、肾透析、脏器移植的病人,个人自付的医疗费(不含通过其它途径已解决的医疗费用)超过4000元的补助标准如下:(1)4000~20000元补助20%;(2)20001~30000元补助30%;(3)30001元以上补助40%。个人年度累计补助限额为20000元。对于连续参加互助会5年以上而未申请补助的职工补助金额可增加10%,10年以上未申请补助的职工补助金额增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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