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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9年12月30日,我校召开岗位绩效津贴实施方案发布会,潘毅副校长就该方案内容作出解读。此次方案的出台,是继我校1999年实施津贴制度后的一次分配制度改革,也是我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职工得实惠的重大民生举措。据了解,为落实新出台的岗位绩效津贴方案,学校今后每年将增加近二千万的经费支出,用以改善、提高教职工的收入。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潘毅副校长。
一、我校实施岗位绩效津贴的背景
1、适度提高教职工的待遇;2、调整改革已实施多年的校内岗位津贴制度,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体现激励;3、为国家即将实施的绩效工资改革做准备工作。
潘毅副校长特别指出,目前国内高校竞争激烈,我校在投入产出比、人均经费、SCI等不少指标上下滑,形势严峻。这次岗位绩效津贴方案与以前岗位津贴制度相比,其基本精神体现了业绩激励。
二、此次岗位绩效津贴方案的基本原则
此次实施的方案是对学校已经实行的岗位津贴制度进行调整和改革,方案在考虑岗位的同时,适当增加绩效奖励部分,以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从总量上看比原岗位津贴增加约20%,其中基本津贴占原岗位津贴的约90%,奖励部分为30%左右。
三、此次岗位绩效津贴方案的指导思想
主要有五点:1、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全校按照专业技术人员(含教师以外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三大类采取不同岗位绩效津贴方案;2、与原有岗位津贴体系相衡接,以岗位设置结果为基础;3、充分体现工作绩效;4、核理归并学校原有的各类业绩奖励,平衡各类业绩;5、体现向青年教师以及低收入者的倾斜。
四、方案如何体现激励机制
首先是教职工按不同岗位的要求经考核合格才能享受基本津贴;其次是院系奖励总量与院系年终考核结果、院系编制状况相关联,并根据考核结果相应增减院系奖励总量;第三院系可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奖励办法;第四学校对个人业绩,主要指项目、获奖、论文论著三大类,根据设定的业绩点分层次进行核算后,进行直接奖励;最后从津贴中三个部分所占比例看,奖励部分占30%,有一定的力度。同时个人业绩点与奖励额度的关系将根据学校的财力状况确定并适时调整。
五、方案如何体现重视教学工作
南京大学的教学应该是研究型教学,一线教师一定要做好教学研究工作,同样奖励科研其着眼点也在于为教学服务,科研与教学相辅相成,只有一流的师资才能培养出一流的人才,一流的教学不仅体现在课堂上,科研环境、科研训练对人才培养同样重要,从目前我校的教学现状看不尽如人意。这次出台的方案从院系奖励部分看,学校要求院系奖励应向教学倾斜;从个人业绩奖励设置看,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南京大学学生最喜爱的老师、南京大学教学名师等校级奖励已进入由学校直接奖励的业绩点。
六、方案如何体现对低收入者的关心
原有的岗位津贴最低为0.7万/年,现在基本津贴已调到1万或1.1万,再加上20%的奖励绩效,应该说不仅整体上升,而且幅度很大,增加80%-90%。
七、个人业绩如何计算
个人业绩奖励是指对做出显著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所给予的奖励(对基本工作量和其他业绩的奖励已纳入院系的奖励办法,并从院系奖励中体现),并由学校直接进行奖励。该项奖励分论文论著、获奖、科研项目三大类,每类分多个层次,根据设定的业绩点进行核算,确定个人业绩奖励额度。
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按项目负责人,奖励第一完成人、论文论著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照方案所列业绩点分别进行鉴定并统计总量,总量下达到各项负责人再分配至其项目参加人员。
八、2010年的发放方式
奖励绩效总量按各单位岗位绩效部分20%比例确定(机关不再补发职务津贴)。各单位于2010年1月底前确定分配办法,学校2010年2月统一发放。
从2010年3月开始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岗位绩效部分以及机关管理人员的职务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2、8月不发;奖励绩效部分放在2、8月发放,每月发放1/2;个人业绩奖励部分一次性发放,各职能部门于每年三月底前计算好全校个人业绩奖励,四月上旬发放。(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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