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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9月23日,由我校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暨江苏南大人力资源事务所共同组织的首批劳动合同管理和人力资源实务学习培训班在我校举行。开学典礼由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副主任孙建波主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潘毅和人事处处长张峻峰在典礼上讲话。
据了解,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将颁布实施,它是一部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这次《劳动合同法》的专题培训,得到学校党政领导和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对今后规范我校用工制度、规避用人风险、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此次培训的目的是:1、认清形势;2、强化法律意识;3、调整工作思路;4、熟知新劳动法下的新变化、新要求、新规定;5、掌握新劳动合同法下的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与终止技巧。
本次培训邀请我校法学院黄秀梅副教授和市劳动保障局保险处单处长,就劳动合同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等问题授课,对劳动关系问题释疑解惑。本期培训班共有70余个用工单位、80余位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人事秘书等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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