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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精神,规范校内的各项收费,我校日前公布经省物价部门审查批准的首批收费项目及标准。今后凡未列入此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全校师生员工有权拒绝交费,对违规收费可向主管部门举报。
首批收费项目主要有三类:1.经物价局批准,执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的收费项目。2.已报物价局备案,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归口管理的收费项目。3.校内服务性行业参照市场同行业价格的收费项目。有关具体项目和标准见学校2000年9月28日下发的“南京大学收费明细表”。
学校在公布首批收费项目的通知中强调,凡对外经营收入一律使用税务部门的发票,行政事业性收入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收据,亮证收费。除独立核算单位外,各院系各单位有关收入应按规定及时解缴校财政处,由财务处根据有关政策和校内财经管理办法办理结算手续。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初以来,我校在传达落实中办、国办的有关“收支两条线”规定的会议后,全校各院系各单位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法现象的滋生有了明确认识。各院系各单位会后对各项收费进行了认真自查与清理工作,为学校出台规范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打下基础。
今后,校内各单位如有新的收费项目,应先向财务处申报,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彻底杜绝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否则学校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举报电话:3593557、3592650。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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