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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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92 期 2001-12-30
我校2002年,水电管理改革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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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2002年1月1日起,我校的水电管理就要彻底告别“大家敞开用,学校总付费”的管理模式,实行“谁使用,谁付费”。在12月20日召开的“南京大学水电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上,韩星臣书记、施建军副校长在讲话中都强调,今年我校的水电费支出已达2000多万元,占全年学校财政拨款额度的1/5到1/4左右,无论从资源的合理利用,还是从用好有限经费,促进学校事业的健康发展看,我校的水电费管理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刻。
校长助理杨明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在会上,施建军副校长讲话开宗明义,他说,这次会议是布置工作,不是研讨。会前下发给与会代表的《南京大学2002年水电经费指标管理办法》(试行),是学校通过近三年来实际消耗测算后制定的,指标下达给各院系各单位后,学校将不再承担超支水电的负担,今后就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执行。因此,他要求与会同志,回到本单位后,务必宣传到位,引起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重视,确保这项改革工作能顺利推进。
谈到这项改革措施出台的背景时,施副校长介绍了两组数字发人深省,一是八年前全校有空调36台,现在有2400多台;二是八年前全校年水电费支出约400万元,去年达1700万元,今年预计将超过2000万元,如果不加控制与管理,年水电经费支出总量还要增长。这些数字既说明学校的事业有了较快发展,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也要看到校内长明灯、长流水、下班了空调照开保恒温的浪费现象并不鲜见,因而,学校有关水电管理的改革已迫在眉睫。 
为推动此项改革尽快出台,近年来,学校加快了改革的前期工作,目前,用电装表计费已基本到位,水表计费实行弹性订量,同时对近三年来水电实际消耗做了测算,为此次制定指标,降低管理层级,实现水电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打下基础。施副校长说,指标到位后,将实行超支不计,节余留用;经费支付渠道放宽,一切经费都可用来支付水电支出。同时,自2002年1月1日,学校将不再从科研经费中扣减2%的水电费。他要求各院系各部门要建立责任制,落实到人,一些较大的院系,还应加强内部的协商与协调机制,本着支持学校改革的精神做好工作。
韩书记讲话时首先表示,我校的水电管理改革一要坚决改,二要多宣传。他说,现在条件好了,事业发展了,勤俭办学,艰苦奋斗的传统更不能丢掉。改革不仅仅是为节省几个钱,要成就南大的事业,还需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细微之处见精神。(有关具体的水电经费指标管理办法,请见本期中缝)  (吉迈)

2002年水电经费
指标管理办法
(试行)
一、学生宿舍的水电经费指标
按2001年9月末的博士生实际人数测算(含:留学生折合成中国学生计算),博士生水电费10元/人・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指标由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管理。其余本专科生、硕士生,2002年暂不实行水电经费包干改革。
二、各院系水电经费指标
教职工按在编人数16元/人・月计算,各院系长期在浦口校区工作的人员,指标归口在浦口校区。(全年按12月计算)
考虑院系楼内或院系控制使用的教室、教学实验室等的水电使用,分文理科下达学生教学水电费指标。文科学生2元/人・月,理科学生中本科生7元/人・月,硕士生8元/人・月,博士生9元/人・月,全年按10个月计算。
各院系水电指标,含楼内路灯、走廊、厕所等照明及用水。
三、机关、直属单位水电经费指标
按在编人数20元/人・月计算,每年按12个月计算,长期在浦口校区人员,指标在浦口校区含楼内路灯、走廊、厕所等照明。指标下达到各单位。
四、学校公用部分
学校公用部分包含:(1)公用教学用房的水电费;(2)公用场馆的水电费;(3)路灯(楼外)、水泵、电梯、绿化用水电费。均按1999、2000年实际使用情况,按95%的比例扣减下达2002年指标,给后勤集团动力中心,由后勤集团与下属各管理口子分别制定包干方案,在保证图书馆、教学楼、计算中心等的照明和正常的教学服务基础上,在指标范围内节约使用。
五、不再在科研经费中按比例扣减水电费,各院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院系科研经费扣收水电费的具体办法。
六、凡新建筑物落成,基建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水电费由基建处支付,从交钥匙的第二天起,由入住单位支付;入住单位原使用的房屋搬出后钥匙交房产处之前,水电费仍由原单位支付。
七、各家属宿舍区2002年除电梯、水泵外,均不再给予补贴,指标下达房产处。
八、原按实交费的经济实体等单位,仍按原办法按实交费,由动力中心负责。
九、由于水表安装的客观原因,有表的单位按表收费,无表的单位,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用电的适当比例收取水费(水:电在1:5―1:10之间)。
十、各院系、各单位的各类经费均可支付教学、科研用水电费,结算由各单位直接与动力中心办理。
十一、当年新增建筑物的公用部分水电费,由后勤集团动力中心负责。按实际新增使用照明灯的度数×1�2系数(按5:1院系水电比)与财务处调增指标。
十二、财务处对水电费设专户核算管理,后勤集团动力中心保证学校全年对外实际支付数全额收回(含鼓楼、浦口二校区),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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