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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坚持标准,把住“入口关”,对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具有长远作用。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要求,我校近期开展了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学校为此成立了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首次认定工作以院系为单位进行,校人事处为认定的日常工作机构。学校要求各院系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通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我校真正建立起吸引人才、稳定人才、遴选人才,使用人才的竞争激励机制,推动教师队伍建设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本次认定工作将分为几个阶段进行,6月22日前,院系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并将本单位申请认定人员情况初步汇总上报;6月30日前,院系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7月10日前,所有申报材料交人事处;7月1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初步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有关认定的对象范围、认定程序和本次认定问题的说明等,学校已在日前下发的“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若干意见”中,作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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