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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随着我国公费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各地已相继实施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近两年来,南京市已有150万元人口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我校医保改革何时实施为教职工所关注,据校医院院长朱梅介绍,目前具体实施办法及时间尚无文件下达,她估计约需半年到一年左右才会在省内高校推行。
朱院长说,目前江苏省已制定了实施医保改革的相关政策,待省政府批准后即开始在省级机关试行,在宁的部、委、直属单位、高校将按照属地原则参加省内的医疗保险。
据了解,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将实行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合理分担医疗费用,并建立个人和统筹帐户,门诊费用需全额从个人帐户中支出,住院费用从统筹医疗帐户按比例报销。因此,从实际情况算,今后个人还需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保险。此前,我校提出的建立“大病医疗互助会”一事,正是为了适应医保改革和病人的需要而采取的一项举措。
针对一些教职工提出我校至今未参照2002年版的用药目录给予报销一事,朱院长说,该目录是针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用药范围制定的。目录中甲类药品全额从个人帐户中支付,乙类药品个人帐户中支付70―80%,其余由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约500元左右/人・年)用完后,由本人全额支付。该药品目录中绝大部分药品比“江苏省药品报销范围96年第二版和98年第三版”的药品少,仅极少数药品超出原药品报销范围。我校准备参照省内有关规定,制定我校的常用药物目录,使全校职工能公正公平地使用同一个药品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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