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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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841 期 2003-09-30
我校参与发起高校发展战略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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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6―19日,由北大、清华、厦大和我校共同发起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发展战略规划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厦门大学举行。教育部直属办的有关领导和29所列入“985工程”建设的高校发展战略规划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我校战略与政策研究室主任朱庆葆教授、学科办常务副主任王栾并研究员与会,并就战略规划制定方面的有关问题作了重点发言。
    会议围绕周济部长提出的“认真思考‘两个问题’,精心制定‘三个规划’”的指示精神,根据前一阶段各校在规划编制修订工作中的经验体会,对高校发展战略规划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热烈地探讨。
    关于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代表们认为主要是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根据面临的形势和学校在高等教育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找准自己的定位;二是要因校制宜,充分体现学校的特色;第三,最关键的一点是要从体制和机制上保证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和有效性。规划制定,重在落实、重在建设。
    在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等共性问题上,与会者认为,对于重点院校来说,当前及今后主要是要实现质量和水平的跨越,即在培养世界一流的人才方面实现跨越,在创造世界一流的科技成果方面实现跨越,在为社会提供一流的服务方面实现跨越。要实现这一目标,在制定规划中必须认真思考和切实解决好一些关键问题。对于此,北大提出应重点思考“现代大学制度”以及规划的约束性等问题。清华认为要发动群众,用改革解决问题。厦门大学从构筑学校核心竞争力这一方面谈了自己的看法。上海交大提出“重点突进”战略、国家化战略、信息化战略。南大则认为研究型大学建设要遵循比较优势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同时,代表们还建议教育部在加强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落实《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选择30―40所高校进行探索,促进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型大学的形成,尽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精英”学府。
    最后,教育部直属办有关领导明确要求各高校在会后抓紧时间修订完善规划,直属办将从10月份起通过一定形式对各高校的规划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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