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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实验用试剂、药品等危险品不得随意排放到环境中。为响应国家建设“生态安全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号召,落实教育部、国家环保总局“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排污管理”要求,我校于6月下旬开始首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旨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师生环境保护意识和实现我校危险废物的安全有效管理。
本次处理工作由化学化工学院和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共同牵头,在化院、地科系、分析中心等相关院系、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下,共收集了一千余种八千多瓶实验室废弃物;这些危险废物统一交给了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据悉,今后学校将继续加强实验室排污管理,实验室废弃物的集中处理工作也将以一学期一次的频率步入制度化。这必将有力推动我校绿色大学的建设进程,促进我校可持续发展。(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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