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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党委书记洪银兴在2010年度全校就业工作会议上强调,就业是检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要健全就业工作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的就业管理、指导和服务,保持就业率高位稳健,不断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广大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满意就业。
正如南京大学副校长闵铁军在首届大学生就业创业法治论坛上所指出的,大学生就业工作的理念、职责、内容、任务等呈现很多新的趋势和特点,内涵更加丰富,外延不断拓展;行业发展变化的节奏加快,用人单位选人用人的标准更加务实,人力资源开发更富有战略性,招聘毕业生的流程及方式更加专业和复杂。这些新情况、新任务都需要我们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因此,帮助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就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主任兰亚明说:“去年,学校颁布了《南京大学毕业生就业管理实施细则》,对毕业生就业管理作了更为细致和明确的规定。在各院系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我校进一步加强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市场拓展、校企合作、校园招聘会、就业实习、求职辅导、创业扶持等工作,为广大同学提供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同时,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的权益保障问题,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自去年起也开始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并被《教育部简报》予以专门报道。”这些举措有:
成立就业权益部专门开展相关咨询与支持。去年11月,在南大法学院、省高院、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的专家支持下,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专门成立“就业权益部”,为学生的就业实习、求职权益提供咨询、支持和帮助,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就业权益部今年还制订了《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法律问题”教学与研究。根据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三三制”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教育部2010年4月下发《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副主任王丽娟申报了学校“就业创业类课程建设项目”,开设“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法律问题”课程。在前期积累的基础上,王丽娟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出版了《中国大学生就业权益的法律保护》,填补了该研究领域的空白;同时,与法学院相关教师合著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问题研究》一书也即将付梓,进一步加强了对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与江苏省妇联共建“江苏省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研究基地”。据悉,9月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将与江苏省妇联共建“江苏省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研究基地”,针对女大学生就业权益问题开展研究。
“高校毕业生就业由“计划分配”改革为“市场双向选择”还只有十几年时间,在人才市场还不够成熟而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高校就业工作人员更有责任帮助和指导大学生加强自身就业权益的保护。”兰亚明称。针对即将走上求职之路的广大同学,他建议要树立冷静、自信、理性的求职心态,及时掌握政策法规,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慎重签订就业协议,遇到就业权益受侵时要善于据“法”力争。欢迎同学们在求职过程中与就业权益部取得联系,了解和咨询就业权益方面的知识和讯息,提前避免、及时化解就业权益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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