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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外院、商院、计算机系等三院系在今年期末考试之前,以承诺书、倡议书的形式,与学生签订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的协议。本报学生记者团日前在校园做了一次随机调查,征询大学生对此做法的意见,被调查者褒贬不一
本此调查围绕"你对考试前签订不作弊保证的意见"展开。共计在鼓楼校区发放问卷100份,调查地点为教室、食堂,对象选择随机,采取不记名答卷。问卷回收率100%。结果显示,60%强的同学对签订此类书面文件持抵触情绪,理由主要为:签订承诺书不过是一种形式,对考试作弊没有实际约束作用,想作弊的人还是会作弊,持这种观点的占总调查人数的31%;考试作弊就该受到有关校规校纪的惩罚,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常识,没必要对大学生进行专门教育,此类观点占10%左右;不能因为少数作弊者就怀疑大多数人的诚信,这种做法极大地挫伤了同学们的自尊,此类观点占15%左右。其他的观点还有改革考试制度等等。
占总调查人数20%的同学表示没有考虑过,不好说。另外还有20%的大学生对院系的做法表示理解和赞同,认为这样做可以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但其中多数人认为应当改进方式,应当配合平时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诚信教育,使不作弊成为道德自律和个人的内在要求。
记者采访了计算机系学工组李孔文老师,他介绍了计算机系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自2006年1月开始,该系在学生中开展了诚信考试倡议的活动,分别在当年1月、6月和2007年1月期终考试开始前,通过辅导员在年级大会口头教育引导方式,以及在学生中传阅"诚信考试倡议书"的方式,树立良好考风,形成诚信氛围。同时,在制定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例中也增加了对班级成员诚信考试的考核标准。以2005级学生为例,学生在接受诚信考试倡议之后,积极响应,各班班委会拟定诚信***证书,由全班同学签名保证在每次考试中保持诚信,考出个人的真实成绩,同时为班级的集体荣誉做出自己的努力。在2006年的两次期终考试中,该班级学生未发现作弊现象,同学们都完成了自己的诚信允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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