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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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93 期 2009-02-28
我校举办“2009奖助学金社团爱心之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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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倪蛟)  我校党委学工部正在举办 “2009南京大学奖助学金社团爱心之星”评选活动,以此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更多的受奖助学生参与到爱心公益活动中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悉,此次评选拟设10名“2009南京大学奖助学金社团爱心之星”、20名“2009南京大学奖助学金社团爱心之星”提名奖。评选时间截至2月28日。参选范围是获得奖助学金或者参加奖助学金社团的本科生。报名条件包括:第一,具有爱心意识,热爱公益事业,经常组织开展或主动参与所在社团的各种公益性活动,能够切实履行自己的活动职责。第二,具有亲和力,关心他人,团结同学,是所在社团和班级的道德标兵和爱心模范。第三,具有创新性,从活动策划到活动实施,有着自己对活动的独特见解和特色建议,并且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创新性的提出了“双向资助,显隐结合”的工作理念,在不断完善“奖、贷、助、补、减”助学体系的同时,特别注重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支持和鼓励受助学生组织成立奖助学金社团,开展形式各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公益性活动。在开展公益性活动中,受助学生找到“归属感”,确立“责任感”,收获“荣誉感”。他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深入农村田间地头,进入城市社区低保家庭,以自己力所能及的爱心行动回报党和政府、社会和学校的热心帮扶和无私关爱。在这些奖助学金社团中,涌现出一批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的爱心活动积极分子。因此,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精心策划举办这次评选活动,一方面鼓励和表扬受助学生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另一方面以此为抓手,深度挖掘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内涵,发动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爱心公益事业中来,使他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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