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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王阿妮 学记团赵倩) 日前,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联合颁发表彰决定,授予医学院2006级研究生陈鑫“南京大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南京大学维护治安有功人员”称号,并决定向陈鑫同学颁发奖金人民币1000元。
2009年1月21日晚,南京市女青年李某在回家途中路过汉口路时,遭到两个不法分子的抢劫。我校医学院研究生陈鑫恰巧路过,挺身而出,帮助李某成功摆脱不法分子的纠缠,并阻止了他们的抢劫举动。陈鑫见义勇为的行为惹恼了不法分子,他们又招来5、6个同伙,对陈鑫同学进行围攻,导致其眼角和面部受伤。但陈鑫没有退缩,一边保护李某离开,一边同不法分子搏斗。报警后,不法分子四散逃离。事后,陈鑫独自到鼓楼医院处理伤口,直到凌晨才回到宿舍。春节期间,因伤口未拆线,陈鑫为了不让家人担心,未能回家与家人团聚。
由于陈鑫见义勇为后没有透露姓名,李某及家人经多方打听找到我校医学院。1月22日,李某父亲专程来到学校,向医学院寒假值班人员汇报了情况,对南大培养出这样的学生表示衷心感谢,并希望能够向陈鑫同学当面致谢。
陈鑫同学的事迹得到医学院师生的好评,开学后医学院党委对其进行了通报表扬,并报请学校进行表彰。学校有关部门经研究,决定授予陈鑫同学“南京大学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南京大学维护治安有功人员”称号,表彰决定称:“陈鑫同学不顾个人安危、见义勇为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大学生弘扬社会正气的大无畏精神。他为了维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敢于同不法分子作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为南京大学争了光”,希望全校师生员工向陈鑫同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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