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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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11 期 2009-11-20
南大研究生对不道德学术行为集体“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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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颖  通讯员徐晓武) 我校研究生会日前召开《南京大学科学研究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学习讨论会,参会的30多位研究生一致表示要进一步弘扬南大“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作风,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道德观,从自身做起,坚决同不道德学术行为做斗争。
    同学们认为,伪造、拼凑、篡改科学研究实验数据和文献资料、在公共刊物上一稿多投、虚报科研成果或重复申报同级同类奖项等行为是可耻的。其中,剽窃、抄袭他人成果是最可耻的行为。部分同学建议,学术规范需要专门的机构来管理,可聘请有关学科的校内海**家家组成学术规范专家界定小组,具体负责对违反学术规范的情况进行界定。
    对于科学研究行为规范的管理程序,同学们各抒己见。有人提出,举报途径要畅通,学校要对被举报的人进行及时和认真调查,要及时公开处理;学校对科研申报一定要公开、透明和严审,这样可以大大减少投机行为。
    对于违反科学研究行为规范人员的处理,同学们认为:要经过详细深入调查,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或专利权的人员,当事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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