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0日出版  总第 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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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018 期 2010-03-10
南京市民为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送来表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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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  刘作楣)  1月17日,南京市民戴泰文、陈金玲写来一封热情洋溢的表扬信,对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戴鑫泽、孙英杰、孙琪、相伟四位同学的热情接待和提供的无偿法律援助给予表扬。陈骏校长收到表扬信后批示:“请代我向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们表示谢意,他们的这种爱民、维权、帮扶弱势的精神和行为应该给予表扬。”
  据了解,当事人戴泰文由于共有房产处分的纠纷,于前不久来到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援中心当天值班的相伟和孙琪两位同学热情地接待了他。戴泰文把案情详细叙述了一遍。随后,值班同学为他简单分析了案情,大体认定了案件性质,大概的后果等。当事人戴泰文提出来希望南大法援中心帮助他写一份起诉状。法援中心的同学当即答应了他的要求,并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如了解案件的详细事实,拟定谈话提纲等。随后,帮助他撰写并打印了起诉书、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最终使得该案件经秦淮区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审核要求后以行政起诉状立案审理。
  据悉,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1998年,本着“无偿服务、奉献社会”的宗旨,依托南京大学法学院雄厚的师资优势和丰富的法律人才资源,成为国内第一家高校范围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规模较大的常设性法律援助社会公益机构。成立十多年来,中心工作成绩斐然:接待来访人员8500余人次,电话咨询8000余人次,解答社会来信1400余封,受理各类案件400余起,其中正式代理的有280多件。“学生主体性”和“服务无偿性”是南大法援中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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