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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渐长,发现自己爱读的书越来越少。特别是对那些轰动一时的畅销书,以前在书店遇到还会拿起来读两页,现在却连拿的兴趣都没有了。原因无他:这年头粗制滥造的书太多了,往往是浪费了金钱,又耽误了时间。有时间,我宁愿重读那些早就烂熟于心的老书旧书。这些书,初读起来,也许不够机灵、没有噱头,但读着读着,就慢慢发现,它们的味道就如同上好的普洱茶一般,需要多次冲泡,才能品茗。前一段时间,重读沈从文的《边城》,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像《边城》这样的老书旧书,其实都是聪明人下笨功夫写出来的。
《边城》,前后不到七万字,但却是现代文学史上绕不过的经典。少女翠翠的朦胧爱情、天保与傩送的兄弟情,翠翠与爷爷的祖孙情,都在这七万字中得到了深入人心的刻画。《边城》的语言清新却又平实,故事情节也没有什么包袱,但读完确有满口留香,回味无穷的感觉,总想着什么时候再读一次。读沈从文的作品,总有一种感觉,觉得他在动笔写作之时,一定是他天才薄发,灵感汹涌而出,一点都不费力气,就好像苏东坡说的那样:吾文如万斜泉涌……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
但这其实是表象。沈从文的文学天才,毋庸置疑,他二十岁冒冒失失地闯到北平,举目无亲,连标点符号都不会用,却能在文学上打出一片新天地,没有文学天才行吗?但他的成功,却又不仅仅是“天才”二字能说尽的。他的另一番过人之处,说到底,七个字就能概括:聪明人下笨功夫。
沈从文一生创作的结集作品大约有80部,是现代作家中成书最多的一位。但据汪曾祺回忆,虽然沈从文被称为“多产作家”,但他写作其实并不快,从来不是一挥而就。沈从文常流鼻血,一流起来不易止住,有时夜间写作,竟致晕倒,伏在自己的一摊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发现。汪曾祺就曾亲眼看到过他带有鼻血痕迹的手稿。《边城》不到七万字,却写了差不多半年。写作《边城》之时,沈从文刚新婚不久,那时巴金也暂住在他们家。两人每天都要写作,巴金在屋里写,沈从文则搬个小桌子,在院子里树阴下写。半年过去,巴金写了一个长篇,沈先生写了《边城》。
汪曾祺还回忆说,沈从文非常爱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处处都是修改的字迹,即使作品发表了,成书了,他还会改,有时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来的了。甚至改的不如原作了。沈从文一生中写得最快,最顺畅,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从文自传》,这本自传没有经过冥思苦想,只用了三个星期,一气呵成。
勤奋不止,一改再改,肯下这样“笨”功夫的人,在那个时代还有很多,胡适、钱穆、陈寅恪、钱钟书……我们常常怀念那些大师,推崇他们的成就,艳羡他们的名声,但一转身,我们却又有意无意地遗忘了他们天才纵横的背后,那些常人难以想象的勤奋与付出。每一部经典的背后,都有着数不尽的因为“笨”而流下的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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