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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由十六项60条构成,涉及到了行政体制、金融体系、财税体制、文化体制、生态文明、土地制度、城乡一体化等十五大领域改革的方方面面,为中国未来十年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明了方向。
这份文件集中了全党和社会各方面的智慧,将成为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主要内容涉及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这标志着从1978年开始的波澜壮阔的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新阶段。‘
《决定》中的“教育”亮点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
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或注册入学。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见习等就业准备活动中
《决定》提出,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
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整合发展国家和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把未就业的纳入就业见习、技能培训等就业准备活动之中,对有特殊困难的实行全程就业服务。
改革院士遴选管理体制 实行退休退出制
《决定》指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
《决定》指出,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国家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
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行政级别
《决定》指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决定》影响中国人生活的十大新政
1. “单独”生育二胎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 退休年龄
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
3. 城市落户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
4. 房地产税立法
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5. 调节收入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6. 权力清单制度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7.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8. 个人所得税制
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9. 价格改革
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10.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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