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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和团省委在山西路广场隆重召开“江苏省纪念开展学习雷锋活动四十周年”大会,我校团委负责同志光荣地接过了“江苏省十大杰出志愿服务集体”称号的奖牌,成为全省学校唯一获此殊荣的志愿者服务团队。
我校团委负责同志在接受采访时,如数家珍地介绍了我校数年来学雷锋的一些事情:“居委会主任助理”、“义务科普辅导员”、“社区治安协警”、“法律援助中心”,我校青年志愿者用自己的行动履行向雷锋同志学习的诺言。
我校自1996年开始为鼓楼街道每年选派30位优秀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居委会主任助理,协助开展居委会工作。学校先后选派250余名同学深入到周边居委会担任主任助理,他们个个品学兼优,吃苦耐劳,有较强的组织与管理能力。他们首先立足于居委会的工作,不以事小而不为,对于整理户籍、“你扔我捡”清除杂物、出宣传板报、五好家庭评比、选民登记等活动认真细致地去做。他们根据居民的需要组织各种各样的活动,认真组织义务电脑培训、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就业信息义务咨询、无线电义务维修、电脑知识咨询等活动。居委会主任助理们在做好助手的同时,还发动同学一起参加社区服务活动,将服务送到街道的每个角落。他们全心全意爱护老弱病残,为老人们打扫卫生、换煤气、买米、拿药,陪老人看病检查身体,也为他们表演节目。助理们又及时与下岗职工家庭联系,同时发动我校同学一起行动起来,开展“一助一”活动,利用课余时间为下岗职工子女进行义务家教。2002年6月12日,我校还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大学生社区治安志愿者服务支队,大学生走出校园担任社区治安协警,配合公安干警的日常工作,为社区的群众服务。
居民们被大学生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所感动,称赞他们说“你们南大学生风格真高,真是活雷锋。”
1998年9月,我校开展“义务科普辅导员”活动。该项活动充分发挥南京大学人才、技术、设备方面的优势,致力于为贯彻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义务科普辅导员以我校博士生和硕士生为主,他们利用余暇时间,到我校所处社区中小学,开设天文、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环科、计算机等多个科目,通过上课、实验、参观等方式,向中小学生们传授科学知识。同时在这一活动的推动下,我校又向全社会开放了图书馆、天文台、计算机中心和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形成了固定的周末开放日,还专门培训了一批大学生志愿讲解员,为参观的小朋友导游。“大手拉小手”,爱心在大小学生形成融融暖流。
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成为公民维权的重要武器,一部分社会弱势群体迫切需要法律援助。为了帮助这些人,我校于1998年9月创建了南京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专家老师和司法界领导担任顾问,由法学院高年级同学为社会提供法律援助。几年来,他们为社会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了大量的咨询、诉讼代理、调解等工作。在此基础上,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法律服务部又在华侨路街道开展了“法律走进百姓家”活动,为每个居委会配备两名高年级法学院学生作为法律顾问,主要是协助主任们调解民事纠纷,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开展普法义务宣传活动。紧接着又在所在社区小学设立“红领巾说法”少年模拟法庭,向小学生普及法律知识。2000年5月,又和华侨路街道签定了“依法治理社区”共建协议。普及法律、提供法律援助成为我校青年志愿者“学雷锋”的又一项重要内容。
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后,我校响应中央号召,自1999年开始,招募研究生支教团,远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充实西部中学教育。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志愿者们开展募捐电脑、书籍、衣物活动,还积极参与团中央西部计算机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在支教地建立了南京大学计算机培训基地。我们的志愿者还积极参加当地的农村考察和帮扶活动,如我校一支教同学在了解了那里的主要植物马铃薯在储藏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时,他就利用寒假到南京农业大学走访著名专家学者寻求解决方法。从2000年春季至今,我校发动了一批又一批高年级在读研究生赴新疆支教。迄今为止,赴边远地区支教的大学生已达一百余人次。
此外,我校大学生还积极为省市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金秋恳谈会”、“六艺节”、“华商大会”、“十四届女篮世锦赛”、“科技与产业南京论坛”都留下了我校志愿者奉献的身影;广大同学还踊跃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志愿者”的数学99级彭晓红同学表示:“学雷锋,学的是雷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学雷锋的方式和内容会与时俱进,但对祖国、对人民的忠诚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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