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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进程是一个不断深化和飞跃的过程,其中包含三个相互关联、有序递进的认知层面,即拨乱反正与恢复马克思主义、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此,我想着重考察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第三个认识过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观念的确立。
邓小平同志在“三个有利于”的尺度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改革目标模式。在这一认识进展中,有两个值得我们认真关注的重要理论质点:
其一,邓小平从发展物质生产力着眼,提出在现阶段的社会历史进程中,真正能实际推动生产力迅速发展的只有商品生产。虽然在表面看来,在马克思主义“本本”中,社会主义无法与商品经济统一起来,商品经济和那只“看不见的手”却恰恰是我们这种特殊的社会主义不可超越的客观经济阶段。
其二,问题还有它另一个深刻的方面,即当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计划调控,亦即邓小平讲的“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的情况。在马克思和列宁那里,计划经济的确与资本主义的社会发展无法统一。然而,马克思和列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是一种本质的批判,而不仅仅是停留在历史现象上的表层的政治断言。
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客观向度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当前改革的目标模式,而非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的。从社会主义的未来走向上看(也是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主体向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仅仅是我们达及社会经济文化现代化的手段。
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来有效地发展物质生产力, “为将来的共产主义准备基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今天,恰恰是为了在一个更加坚实的高度发展的物质生产力水平之上,创造明天人类主体的真正解放和全面自由发展。这又是历史辩证法客体向度和主体向度的历史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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