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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明确指出以往科研评价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的评价方法亟待根本扭转,要求正确把握数量和质量的辩证关系,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就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现状来说,可谓一针见血,把脉准确,指明了科研评价改革的根本方向。然而,与其他各种体制改革类似,如果不突破以往科研评价体系内蕴的思维定势,从根本上治愈长期的数量指挥棒管理造成的思想痼疾,就难以真正确立科学的质量评价观念。我认为,强化“学术史意识”,是探索新的科研评价体系的关键路径。
《意见》提出把是否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使用新资料、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形成新对策等作为衡量研究成果质量高低的主要内容,也就是把“创新性”作为衡量成果质量的主要标准,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如何衡量和把握各类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在以往的成果评价中我们也经常看到上列“六新”,许多成果都被冠以在“学术前沿领域”取得“创新性”甚至“原创性”成果的封号。要甄别这种封号之真实性,就需要学术共同体加强学术史的把握和考察。无论学术理论研究还是应用对策研究选题,都必定有其独特的学术史脉络,都必定存在学术发展长程中形成的“真问题”;而上述“六新”抑或其他方面的“创新”,都必须纳入学术史视域之中才能衡量其货真价实的“解题功能”,舍此并不存在其他途径。在近年来的专著或学位论文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自我评价:“本书(文)选题属于国际学界前沿课题”,即使这个陈述是真实的,也并不意谓着作者本人已走到了学术前沿。成果的前沿性不只取决于选题,更取决于作者是否通过学术史的深入系统的考察,真正立足于学术前沿从事高水平研究工作。
人类探究客观真理及达至价值理想之对策方略的研究史,构成学术史的长期积累。任何有价值的创新都是或大或小地为这样的积累提供有价值的增量。科研成果创新性的评估,就是对这种增量之真实及其价值之大小的评估。须知,“创新”并不是科研的根本目的,推动学术史进步的是人类对真理与正义的永恒追求,并不能以“新”、“旧”论英雄。对旧真理的新维护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应用,也是人类求真历史上的重要增量。而与真理与正义的追求相背离的“成果”,即使“前无古人”且喧嚣一时,也必将被历史淘汰。明乎此,我们就应当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史意识。学术史本身的梳理、把握与研讨在学术评估上也要给予一定地位,因为这是为真正的学术创新提供基础的工作。与其催生一些徒有虚名的“泡沫”或“文字垃圾”,不如鼓励更多学者致力于学术史研究。南大哲学系组织合力攻关的《资本主义理解史》和《中国佛学通史》等系列成果,即为学术史研究的成功范例。学术共同体对学术史的比较清晰系统的把握,不但可以提供学术创新的沃土,也是使科研成果质量得到公正评价的基本条件。
基于上述认识,建议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中应对我校文科各学科在学术史上究竟做了哪些具体的推进,提供了哪些有价值的、有持久影响力的增量进行系统梳理与总结,真正“摸清家底”,明确各学科的基本“学脉”,从而形成在既有积累基础上贡献有价值增量的浓厚氛围。如果有一天在科研评价中我们经常听到的不只是出版了多少本著作、在什么级别的杂志上发表了多少篇论文,而更多地关注成果本身的“内容”,那就意味着“质量第一”评价范式的真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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