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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欧洲所前所长陈乐民认为,这里说的“文化”,系指关乎人类社会发展层面上的“文化”,可称之为“大文化”。至若文学、艺术乃至“饮食文化”、“旅游文化”、民风民俗这类的“俗文化”,均不在讨论之列。
从百年来的世界大势看,一种普世性的“大文化”并不只存在于理念之中。它并不是东西文化的简单“融合”或谁对谁的“征服”,而是人类随着进代的发展,世界各民族有先有后地、自觉地不自觉地、主动地被动地逐渐认同的普遍规律和价值。这种“大文化”有三端可述:
首先是“经济文化”已有了全人类认可的标准。市场经济的规则,无论某国姓资,某国姓社,是谁都不能反对的。第二,“科技文化”的普世性更加不能否认。现在每天都在谈论“上网”,就非常有说服力地表明,科技文化早已冲破民族界限,渗透到世界各角落了。第三,“民主和法治”,作为制度,同时也作为时代精神,没有人能公然地拒绝了。诚然,它比前两端复杂得多。但作为专制制度的对立面,尊重和扩大人民所应享有的各种民主、自由权利和以法治代替人治,又有谁能说个“不”字呢?
孙中山曾题写过“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十六个大字。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二十世纪如此,下个世纪继续如此。
这样的世界“大文化”,或者正在成为事实,或者说它正在向我们逼近,其实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知不觉地感受着、触摸得到的、很普通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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